北京市各專精特新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5〕190號)、《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北京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2025年修訂版)》要求,現組織開展國家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及2022年認定的第四批和復核通過的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
(一)申報主體
1.在北京市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經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認定,并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含北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提出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相關申請均不收取任何費用,審核堅持公平公正,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申請業務。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申報并推薦: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被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的企業,不予推薦;對于已成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不予推薦;對于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或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的企業,不予推薦。
(二)申報要求
1.符合《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認定標準(附件1),相關指標嚴格對照《辦法》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附件2)。
2.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完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相關安排,2025年度暫不接收營業收入低于5000萬元企業的申請。
3.對新申請的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仍須滿足“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指標要求。
4.企業只需如實自主填報申請表,并按要求提供有關佐證材料,即可完成申請。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網址:http://zjtx.miit.gov.cn,以下簡稱培育平臺)提供申請政策解讀培訓視頻和系統操作手冊,且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專精特新申請業務,審核中通過“分段審核”、“雙隨機”(隨機抽取專家、即時隨機派發審核任務)、“盲審”等方式,確保公平公正。請企業謹防不良中介機構散播虛假信息、非法牟利。
5.為減輕企業申請負擔,企業無需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上年度國內細分市場占有率”證明、國內發明專利證書等佐證材料(涉及海外發明專利、集成電路設計布圖等其他I類知識產權的,仍需提供)。企業僅需如實說明市場占有率、填寫發明專利數量即可。工業和信息化部將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加大數據共享力度,專利數據將以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供的數據為準。
6.企業有關財務數據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為依據。務請將會計師事務所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后已賦碼的電子原件,上傳至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如不一致將影響申請結果。
7.請提醒會計師事務所將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兩項指標納入審計報告。
8.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引入數據提取、人工智能、大數據等分析工具,加強申請數據的分析比對和邏輯判斷,嚴格防范材料包裝和數據造假。如發現企業存在數據或材料造假,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根據《辦法》規定,取消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稱號,并禁止企業至少三年內再次申請。涉及騙取財政資金的,將向公安機關報案。涉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情況,將向行業主管部門反映。
(三)申報方式
本次申報采取線上填報與紙質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確保線上填報數據、佐證材料和線下報送的紙質版數據保持一致。
1.線上系統報送。自愿申報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應在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期間,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報材料清單(附件3),通過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完成信息填報和資料上傳。
根據往年情況,均有部分企業忘記培育平臺登錄賬號、密碼,建議申請企業提前登錄培育平臺確認。如遇賬戶密碼找回、手機號變更等問題,可咨詢平臺技術服務電話010-12381,接通后撥9再撥6,通過語音要求轉人工服務進行辦理。
2.紙質材料報送。申報企業應于2025年6月3日至6月5日17:00前,通過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下載《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主要內容參照附件4),并將申請書紙質件裝訂成冊,一式二份提交至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大鐘寺怡和8號院7號樓一層)。申請書首頁“企業名稱”填寫企業全稱并加蓋企業公章,“推薦時間”統一填寫“2025年6月25日”,“推薦單位”統一填寫“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四)推薦流程
1.符合認定申報要求的企業通過線上線下進行自主申報。
2.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根據申報條件和審核情況,擇優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推薦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
3.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對我市上報的推薦材料進行審核并實地抽查,根據審核結果,確定并印發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
二、第四批和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
(一)復核主體
1.在北京市工商注冊登記、并經工業和信息化部2022年認定的第四批、復核通過的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詳見附件5)需參加復核。放棄提交復核申請的企業,須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提交書面說明。申請參加復核的企業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相關復核申請均不收取任何費用,審核堅持公平公正,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申請業務。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申報并推薦: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被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的企業,不予推薦;對于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或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的企業,不予推薦。
(二)復核要求
1.符合《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認定標準(附件1),相關指標嚴格對照《辦法》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附件2)。
2.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完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相關安排,2025年度暫不接收營業收入低于5000萬元企業的復核申請。
3.考慮當前形勢,對申請復核的第四批和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指標不作要求。
4.企業只需如實自主填報復核申請表,并按要求提供有關佐證材料,即可完成復核申請。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網址:http://zjtx.miit.gov.cn,以下簡稱培育平臺)提供申請政策解讀培訓視頻和系統操作手冊,且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專精特新申請業務,審核中通過“分段審核”“雙隨機”(隨機抽取專家、即時隨機派發審核任務)“盲審”等方式,確保公平公正。請企業謹防不良中介機構散播虛假信息、非法牟利。
5.為減輕企業申請負擔,企業無需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上年度國內細分市場占有率”證明、國內發明專利證書等佐證材料(涉及海外發明專利、集成電路設計布圖等其他I類知識產權的,仍需提供)。企業僅需如實說明市場占有率、填寫發明專利數量即可。工業和信息化部將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加大數據共享力度,專利數據將以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供的數據為準。
6.企業有關財務數據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務請將會計師事務所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后已賦碼的電子原件,上傳至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如不一致將影響申請結果。
7.企業請提醒會計師事務所將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兩項指標納入審計報告。
8.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引入數據提取、人工智能、大數據等分析工具,加強申請數據的分析比對和邏輯判斷,嚴格防范材料包裝和數據造假。如發現企業存在數據或材料造假,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根據《辦法》規定,取消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稱號,并禁止企業至少三年內再次申請。涉及騙取財政資金的,將向公安機關報案。涉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情況,將向行業主管部門反映。
(三)復核方式
本次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紙質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確保線上填報數據、佐證材料和線下報送的紙質版數據保持一致。
1.線上系統報送。參加復核的第四批和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應在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期間,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報材料清單(附件3),通過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完成信息填報和資料上傳。
根據往年情況,均有部分企業忘記培育平臺登錄賬號、密碼,建議申請企業提前登錄培育平臺確認。如遇賬戶密碼找回、手機號變更等問題,可咨詢平臺技術服務電話010-12381,接通后撥9再撥6,通過語音要求轉人工服務進行辦理。
2.紙質材料報送。申報企業應于2025年6月3日至6月5日17:00前,通過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下載《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主要內容參照附件6),并將申請書紙質件裝訂成冊,一式二份提交至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大鐘寺怡和8號院7號樓一層)。申請書首頁“企業名稱”填寫企業全稱并加蓋企業公章,“推薦時間”統一填寫“2025年6月25日”,“推薦單位”統一填寫“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四)推薦流程
1.2022年認定的第四批和復核通過的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通過線上線下進行復核申報。
2.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根據復核條件和審核情況,向工業和信息化部上報推薦名單和推薦意見。
3.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對我市上報的推薦材料進行審核并實地抽查,根據審核結果,確定并印發通過復核的第四批、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對于不符合條件或未提交復核申請的企業,將撤銷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
4.為加強政策銜接,在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印發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前,原2022年認定第四批和復核通過第一批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依然有效;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后,原2022年認定第四批和復核通過第一批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自動失效,以新發布的名單內企業為準。
三、其他說明
本次申報和復核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企業如有申報和復核問題,請與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處聯系咨詢。
咨詢電話:中小企業處 010-55520839;呼叫中心:010-82176996。
特此通知。
附件:1.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
2.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3.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及復核材料清單
4.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
5.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
6.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附件5-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docx
附件6-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申請書.wps
來源: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